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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关于评选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2015-2018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来源: 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   发表时间: 2018-11-28 00:00:00

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自2014年11月2日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11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我会所属各单位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工作精神,致力于促进湖南化学化工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繁荣和发展,促进我省化工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发展能力,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我会全体会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学会的作用,我会决定在2018年12月22日召开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之际,表彰我学会系统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和名额:学会所属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工作年满4年的学会兼职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名。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名额: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均可报名,最终评出6个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学会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在组织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创新竞赛、科技咨询与服务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热心学会工作,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积极认真,出色完成学会布置的任务,成绩显著。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成效显著,在科技工作者中有较高威望,收到社会各界好评,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不断提升服务创新能力、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和自身发展的能力,积极推进学会的创新发展。

2、积极开展学术与技术交流、科学普及、创新竞赛、科技咨询与服务等方面的活动,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3、团结专家学者,积极发展会员,壮大会员队伍,积极开展为会员服务的活动,成绩突出。

4、认真完成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布置和学会秘书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学会的创新发展建言献策。

三、评选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填写附表1“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2015-2018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附表2“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2015-2018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于12月12日前提交到我会邮箱:26946200@qq.com学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评,学会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申报的候选人、候选集体进行评议,评选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将在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第12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颁发证书和奖金。

 

2018年11月27日

 

 

附表1: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2015-2018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表2: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2015-2018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