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四届青年化学化工奖”和“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 2016-01-08 00:00:00
各理事单位、专业委员会、学会会员:
为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培养、造就更多的青年化学化工方面科技创新人才和科学普及带头人,激励广大青年化学化工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湖南做出新的贡献,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决定开展“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四届青年化学化工奖”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十四届青年化学化工奖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学术、成就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化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化学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化学化工领域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湖南省工作且为我学会会员。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各理事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获奖人数
本届湖南省青年化学化工奖获奖人数不超过6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要向长期在省内科研、生产第一线和基层工
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
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第十四届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青年化学化工奖推荐表》,由被推荐人填写,经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附件:身份证复印件;能佐证候选人的证明材料如论文、专著封面及目录、获奖证书等。
(三)原件材料装订两份,按封面(白色)、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附件先后次序装订。
(四)推荐材料报送至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秘书处,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学术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汇审。
(二)评审费:评审费200元/项,所收经费全部用于青年化学化工奖的评审、奖励。
(三)获奖者由学会颁发奖励证书。
七、其他事项
申报及评审过程中的不明之处,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优秀论文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4-2015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及其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且论文第一作者是在本省(含中央在湘单位)工作的学会会员,均可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凡已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已被全国性学会评为优秀论文或已参加过本会评选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申报与评选办法
(一)由申报人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论文全文一式两份(刊物原文或原文的影印件)、论文引用情况和成果应用效益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材料与申请评审表一并报送。
(二)以上申报材料须于4月30日之前报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不予评审。
(四)学术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汇审,决定送审论文等级,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由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科协主办的优秀论文评选。
(五)评审费:申报优秀学术论文,需缴纳论文评审费100元/篇。所收经费全部用于论文的评审工作。
三、推荐单位和名额
各理事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5份。
四、奖励办法
本届优秀论文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学会颁发优秀论文证书,并推荐部分一等奖论文参加由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科协主办的优秀自然科学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一)评选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及时通报申报人。被推荐参加省自科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将征求申报人是否同意推荐。
(二)申报评审过程中的不明之处,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长沙大道550号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刘昱霖
联系电话:(0731)85357901、13087319666
邮 箱:26946200@qq.com
学会账户1: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长信分理处
账 户18-075101040005049
户 名: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
学会账户2: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长信分理处
卡 号:6228481091407730918
户 名:刘昱霖
附件在资料下载栏内下载
附件一: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四届青年化学化工奖推荐表
附件二: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
2016年1月8日
为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培养、造就更多的青年化学化工方面科技创新人才和科学普及带头人,激励广大青年化学化工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湖南做出新的贡献,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决定开展“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四届青年化学化工奖”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十四届青年化学化工奖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学术、成就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化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化学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化学化工领域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湖南省工作且为我学会会员。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各理事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获奖人数
本届湖南省青年化学化工奖获奖人数不超过6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要向长期在省内科研、生产第一线和基层工
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
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第十四届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青年化学化工奖推荐表》,由被推荐人填写,经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附件:身份证复印件;能佐证候选人的证明材料如论文、专著封面及目录、获奖证书等。
(三)原件材料装订两份,按封面(白色)、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附件先后次序装订。
(四)推荐材料报送至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秘书处,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学术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汇审。
(二)评审费:评审费200元/项,所收经费全部用于青年化学化工奖的评审、奖励。
(三)获奖者由学会颁发奖励证书。
七、其他事项
申报及评审过程中的不明之处,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优秀论文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4-2015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及其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且论文第一作者是在本省(含中央在湘单位)工作的学会会员,均可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凡已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已被全国性学会评为优秀论文或已参加过本会评选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申报与评选办法
(一)由申报人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论文全文一式两份(刊物原文或原文的影印件)、论文引用情况和成果应用效益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材料与申请评审表一并报送。
(二)以上申报材料须于4月30日之前报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不予评审。
(四)学术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汇审,决定送审论文等级,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由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科协主办的优秀论文评选。
(五)评审费:申报优秀学术论文,需缴纳论文评审费100元/篇。所收经费全部用于论文的评审工作。
三、推荐单位和名额
各理事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5份。
四、奖励办法
本届优秀论文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学会颁发优秀论文证书,并推荐部分一等奖论文参加由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科协主办的优秀自然科学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一)评选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及时通报申报人。被推荐参加省自科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将征求申报人是否同意推荐。
(二)申报评审过程中的不明之处,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长沙大道550号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刘昱霖
联系电话:(0731)85357901、13087319666
邮 箱:26946200@qq.com
学会账户1: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长信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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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四届青年化学化工奖推荐表
附件二: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