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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表时间: 2016-01-04 00:00:00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是一项开发中学生潜质,激励中学生学习化学、热爱化学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素质,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科技活动。通过该项活动,探索优化化学教育的途径,促进化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选拔、培养优秀的化学后备人才。该项活动由中国科协统一领导,中国化学会竞赛工作委员会主办,湖南省科协属下的湖南省五项学科竞赛委员会负责领导与组织,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属下的“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化学竞委会”)负责具体实施。为保证我省高中化学竞赛活动健康开展和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组织与管理办法。

一、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初赛(以下简称“初赛”)。

为了激发广大中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展现化学科学的独特魅力和价值,我省每年组织进行“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初赛” 。
1.报名与组考:“初赛”由各市(州)教科院(所)统一组织报名,以县(区)为单位统一组织考试与评卷。各市(州)要严格遵照省化学竞委会规定的“初赛”考试时间进行考试,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提前和延后考试时间,更不能违反试卷保密的有关规定,确保“初赛”的公平公正。
2.命题:“初赛”由省化学竞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命题,考试范围为中学化学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20分,其难度比高考化学试题略大。
3.评奖与复赛选拔:各市(州)根据“初赛”的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设立市(州)级一、二、三等奖,并按50∶1的比例,选拔成绩优异的高中学生参加每年在湖南师大组织举行的“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复赛”[即“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以下简称“复赛”]。参加“复赛”的学生名单上报省化学竞委会后,将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进行更改与名额增加。
为鼓励在历届国际和全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长沙市六所中学(市一中、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南雅中学和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参赛的积极性,省化学竞委会决定给予这六所中学“参与化学竞赛培训”的学生一定名额直接进入“复赛”,其具体名额分别为:5,5,5,5,3,3。其余学生将与其他参赛的高中学生一样,通过参加“初赛”考试,成绩优异者才能进入“复赛”。

二、“复赛”

1.报名:每年参加湖南师大举行的省“复赛”的高中学生,由各
市(州)通过省“初赛”按成绩和50∶1的比例选拔上来的,并由各市(州)按要求填好《市(州)参加省高中化学竞赛复赛学生登记表》上报省化学竞委会统一报名。
2.组考:
2.1湖南省“复赛”由省化学竞委会全面负责管理、组织及实施。
“复赛”考点和考场的确定,需要考察周边环境符合保证学生安全和考试保密的要求,并报中国化学会备案。
2.2.湖南省“复赛”试卷的接收、印制和分数装袋工作,由省科协保密员、省化学竞委会工作人员和湖南师大化学化工学院的教师三方协作完成,由省化学竞委会具体负责。
2.3. 湖南省“复赛”的考点设在湖南师大至善楼,省化学竞委会委托湖南师大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考点的具体组考工作,学院要根据《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七、八、九条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组考和试卷保密”的实施细则。对于参加省“复赛”各市(州)的学生,要进行随机排位,防止考试中舞弊现象的发生。监考教师要选择年富力强、富有监考经验且无直属亲属参赛的湖南师大教师参加。试卷保密要设立专用的试卷保密保险柜,并由湖南师大化学化工学院的专干和省科协保密员或省化学竞委会工作人员共同保管。
3.评卷:
我省“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试卷的评卷人员由省化学竞委会临时选派,“湖南省化学奥赛教练”不参与具体的评卷工作。省化学竞委会将全程参与评卷组织和管理工作,并邀请省科协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和省学会的领导监督评卷过程。评卷休息期间,试卷由湖南师大化学化工学院的专干和省化学竞委会工作人员共同保管。评卷结束后,立即组织骨干教师对成绩在前100名的学生试卷进行复查,确保评卷质量和公平公正。试卷复查工作结束后,省化学竞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试卷进行拆封与登分工作,并接受省科协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和省学会的领导监督。试卷登分后学生的成绩将不再更改,由省化学竞委会负责将湖南省获一、二、三等奖候选学生名单报中国化学会审核和备案。在中国化学会公布一等奖获奖学生名单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获一、二、三等奖候选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一经发现,省化学竞委会将按照《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评奖:
参加省“复赛”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除获得中国化学会颁发的全国一、二、三等奖及指导教师奖证书之外,省化学竞委会将根据其余参赛学生的成绩,按3∶5∶2的比例颁发省级一、二、三奖及其指导教师奖证书。

三、省级代表队的选拔与培训

1. 根据《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代表队队员选拔管理办法
(试行)》的要求,省级代表队队员选拔的实验考试内容要求与方式,省化学竞委会在考试前6个月告知各有关学校。实验考试的内容确定后,其准备工作需要严格保密,参与实验准备的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统一上交通讯工具,并集中食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实验考试的内容,一经发现,省化学竞委会将按照《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省队选拔实验考试的监考及评卷人员由省化学竞委会临时选派,“湖南省化学奥赛教练”不参与具体的监考与评卷工作。在实验考试过程中,学生获得每一项实验数据都需要有监考教师的签名;针对学生有实验数据更改的地方,监考教师除有签名外还要有说明。在实验考试的评卷中,将严格按照考试前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卷,严禁因某个单位和个人更改评分标准。省级代表队人员由“湖南省高中化学竞赛选拔工作小组”最后确定,由省化学竞委会当场宣布结果,并公示7日。若有单位或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时间内向省化学竞委会投诉。任何人不得泄露实验考试评卷的有关信息,更不能泄露除省化学竞委会宣布内容之外的学生综合成绩与排名,一经发现,省化学竞委会将按照《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湖南省化学竞赛省级代表队队员的培训工作,由省化学竞委会委托湖南师大化学化工学院进行,有关培训的时间、计划和内容每年需要报省化学竞委会备案。

四、经费管理

1.有关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初赛”和“复赛”的报名费,按照湖南省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湘学科竞字[2012]1号文件精神执行,全部进入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设立的“专项账户”进行规范管理,并将每年全省高中化学竞赛的收支情况报省科协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备案。
2.省级代表队选拔的实验考试与省级代表队队员培训的收费标准,由湖南师大化学化工学院根据项目的实际成本确定,不以赢利为目的,并报“湖南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批复后,由省化学竞委会下发通知执行。实验考试和省级培训完成后,湖南师大化学化工学院需列出收支清单报省化学竞委会备案。

五、投诉与申诉

为了加强对化学竞赛的管理,严肃纪律,依据《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在化学竞赛中涉及的投诉和申诉。
1.投诉和申诉的定义:投诉指反映在竞赛中涉及的营私舞弊、不正之风、违反竞赛章程和纪律等行为。申诉指参赛者或授权人反映在竞赛中出现的对竞赛成绩的异议或争论。
2.投诉包括在省“复赛”和省级代表队选拔实验考试的各个环节中出现的舞弊行为。如参赛人赛前获得“复赛”试题和省队选拔实验考试内容的行为、监考人员违规舞弊行为、非参赛人的代考行为、参赛人的考场舞弊行为、赛后替换答卷或篡改竞赛答卷的行为、有意篡改竞赛答卷得分的行为等。
3.投诉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必须签署投诉人的真实姓名,必须提供投诉人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应包括:明确投诉对象、事件过程、时间、地点等,必须提供人证或物证及旁证等要素。电子邮件、电话以及传真等不作为投诉的正式材料。投诉人应对投诉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协助调查的义务。
4.针对“复赛”和省级代表队选拔的实验考试的申诉,必须是参加竞赛活动的本人或授权人,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签署申诉人的真实姓名,以及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应该准确表述所申诉的内容和要求。
5.投诉和申诉机构: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和湖南省科协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6.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待调查属实后,省化学化工学会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事件当事人或单位做出相应的惩罚,诸如警告、通报批评等。 对触犯法律的人员、行为和事件,报请司法机关侦查处理。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省化学竞赛委员会。
本组织与管理办法从2016年1月1日执行。